根據“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”(GBJ 7-89)和“巖土工程勘察規范”(GB 50021-94),將建筑地基分為人工填土、粘性土、粉土、砂土、碎石土、巖土和特殊土。
1、人工填土:將填土的成分和形成方式分為素填土、雜填土和沖填土。
2、粘性土:按塑性指數將粘性土分為粘土和粉質粘土。
17<IP 粘土
10<IP ≤17 粉質粘土
3、粉土:粉土性質介于砂土和粘性土之間。IP ≤10且粒徑>
4、砂土:砂土按粒徑大小和占得重量比分為礫沙、粗砂、中砂、細砂和粉砂。
5、碎石土:碎石土按粒徑大小、形狀和占得重量比分為漂石、塊石、卵石、碎石、圓礫和角礫。
6、巖石:巖石指顆粒間牢固聯接,呈整體或具有節理裂隙的巖體。按牢固性分為硬質巖和軟質巖。按風化程度分為微風化巖石、中風化巖石和強風化巖石。
7、特殊土土在特殊工程地質環境中生成時,具有特殊的物力學性質。我國不同地區分布有紅粘土、膨脹土、濕陷性黃土、凍土、鹽漬土、軟土和山區土等特殊地基土。